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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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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通知及要求(附件1),现部署我校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联系相关培养单位,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按照规定,我校今年可以申报特聘教授项目和青年学者项目。讲座教授项目仅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1.特聘教授项目

   (1)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6)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7)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5.牵头组建创新团队。

   三、考核与支持

   1.考核

   (1)年度考核

    每年11月底前按教育部要求上报长江学者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和履职情况,教育部将对长江学者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按年度拨付奖金;对于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停发奖金,并视情况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

   (2)聘期考核

    学校对长江学者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任起始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聘任合同应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长江学者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聘期结束后,学校进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法律的,教育部将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聘期尚未结束的,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长江学者在聘期内不得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对因特殊原因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须报教育部,并停发其奖金。

   2.支持方式

   (1)奖金

    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免税),按规定,也可对特聘教授实行年薪制,特聘教授奖金可作为年薪的一部分。青年学者奖金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

   (2)其它支持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由长江学者领衔的学术团队。设立长江学者支持项目,支持学校举办“长江学者论坛”,资助出版“长江学者文集”,推荐“长江学者精品课程”。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名额

    各学院每个学科分组可推荐1名特聘教授、1名青年学者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可不占推荐名额。

   2.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对其政治表现给出意见。

   3.学校评审

    学校将根据要求,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遴选、公示,择优上报z6尊龙凯时。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推荐的特聘教授项目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学院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下列材料(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1.《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其中“学院推荐意见”处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附件材料(附件3),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

   3.由学院汇总填写《2016年长江学者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待学校评审通过后,推荐人选需登陆系统进行填报。

    联系人:张玉秀

    联系方式:88256010

    办公地点: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19房间

 

    附件:

         1.教育部通知及管理办法

         2.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3.2016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4.2016年长江学者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人事处

              2016年6月2日

 

附:2016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

    1. 数学力学组:数学、力学、统计学

    2. 物理学组:物理学、天文学

    3. 化学科学组:化学

    4. 化学工程组:化学工程与技术

    5. 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组: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6. 医学一组: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

    7. 医学二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8. 生命科学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

    9. 农林与食品科学组: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草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

    10. 信息科学一组: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11. 信息科学二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

    12. 材料科学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

    13. 工程科学一组: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

    14. 工程科学二组: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15. 工程科学三组: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交通运输工程、公安技术

16. 国防科技组:军事、国防科学技术等领域涉密学科

 

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17. 哲学组:哲学

    18. 法学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

    19. 经济学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20. 管理学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21. 文学与艺术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2. 历史学组: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

    23. 教育学组: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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